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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知识经济部(MKE)于2008年8月25日宣布家标准**将在2009年7月至2010年12月实行一个新的国家统一认证标志,名为"KC Mark"标志。
新标志叫做KC Mark,代表Korea Certification。现行的13强制标志将被较终统一到这个新标志下。
此举措带来的一个结果是,减少供应商在认证方面的支出,使韩国KC Mark逐步成为一个世界品牌的认证。是有个缺点,较近刚刚颁布的KCC标志,将只能行几年而已,较终将被统一到这个新的KC标志下。
KC Mark Certification Products List(KC认证产品目录)
根据《韩国电气用品安全管理法》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电气用品安全认证分为强制性认证及自律(自愿)性认证两种。
强制性认证是指:属于强制性产品中的所有电子类产品必须获得KC Mark认证后才可以在韩国市场售.每年需要接受工厂审查和产品抽检测试。
自律(自愿)性认证是指:属于自愿性产品中有电子类产品只需测证书,不需要接受工厂审查。证书5年。
KC认证工厂审查**审厂要求:
韩国安全法规定受申后,授权要对工厂进行**工厂审查。按照法的要求项目,对工厂的品质控制系统进行初步的评估,涉及面有以下几个:
工厂应按品认证实施规测和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与经认证机构确认合格的样品一致的认证产品。根据韩国安全认证相关的法律和韩国产业技术试验院(K)的有关规定,贵工厂应有以下的文件化的或规定,内容应与工厂质量管理和产品质量控制相适应:
1) 产品变控制程序(例:认证产品变申报得到认证机构的批准后,该当部门应严格按照得到批准的变内容制定相应的技术文件发放到相关部门以正确实施认证产品的变。未获批准的变,不能在变产品上施加认证标志。)
2) 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
3) 质量记录控制程序{应包括记录的保存期限至少为3 年(只需进货,例行和运行检验记录)}
4) 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程序
5) 不合格品控制
6) 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检验或验证程序
7) 内部质量审核程序
8) 工艺作业指导书 检验标准,仪器设备操作,管理制度等程序工厂应保存至少包括以质量记录,以证实工厂确实进行了全部的生产检查和生产试验,质量记录应真实有效
9) 产行检验和确认检验记录;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进货检验/验证记录及供货商提供的合格证明
① 检验和试验设备定期进行校准或检定的记录;
② 例行检验和确认(运行)检验记录;
③ 生产线(车间)上的安全设备的日常点检记录;
④ 不合格品(进货,例行和运行)的处置记录;
⑤ 内部审核的记
⑥ 顾客投诉就采取纠正措施的记录;
⑦ 运行检验的不纠正记录;
年度工厂审查要求:
在证书授权之认证机构每年会对工厂进行一次年度跟踪,主要目的是查看工厂的质量控制系统的性,是否能够持续符合法的标准。
年度工厂审查事项分为两部分
1) 对质量文件,质量记录,制造现场的相关内容的查看求和内容基本与初期审查一
2) 需要确认工厂所有获得KC Mark 授权的产品的一致性。根据产品的授权证书附页(关键元器件列表),对认证产品的关键元器件,材质,电路,结构等进行确认,看是否一致。
抽样要求:
列入KC Mark 强制认证范围内的产品到现在为止共有216 种,韩国法规定每年对所有种产品抽样,故每种产品每年有一次抽样
抽样方式是;
厂审查员度审查时进行,现场有生产或者有时,审查员封样,工厂3 个将样品送往地址。
工厂时没有生产或库存时,工厂须于6 个月之样品送往地址。